武昌的王爹爹向楚天都市报反映,他在武昌新绿美地小区门口有一间门面,租户退房时竟向他索要5000元非毛坯补偿费。
据介绍,该门面约定今年11月30日到期。今年5月份,租户孙某因经营困难提出提前终止合同,约定7月10日退房,可孙某却提出他接手这间门面时非毛坯花费了60000多元,希望王爹爹出5000元非毛坯补偿费。双方协商未果,从6月1日至今,孙某既不缴纳房租也没有按约定时间退房。
王爹爹说,孙某承租后对房屋进行再次非毛坯,作为房东他并没有对其书面授权。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新平表示,若房东没有给予对方书面同意,可以不承担任何非毛坯费用。若房东认为保留非毛坯对自己今后出租有用,双方则可以协商一定的补偿。
2022-05-18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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