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将从2015年7月起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从80元/人/月提高至100元/人/月。好消息传来,端州区黄岗街道双东南社区居委会的张婆婆很高兴,“这几年来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逐年提高,对我们来说是很好的消息,是对我们生活的保障。”
张婆婆今年65岁,领取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已经有几年了。“现在领取也很方便,办的时候就发了存折,拿存折去取就好。”由于她领取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时候已经年满60岁,按照政策,她不需要缴费就可以直接领取养老金。
缴费分十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
据了解,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20元、240元、360元、480元、60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十个档次。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按年缴费。
参保人员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市户籍,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保。
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缴费补贴分为两档。对选择低档次标准(每年360元及以下)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每年480元及以上)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此外,延长缴费有激励措施,对城乡居民累计参保缴费15年以上的,参保缴费每增加1年每月加发3元基础养老金。
制度实施时满45的缴费至60岁可领取
领取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的条件又是怎样呢?记者了解到,在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实施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应逐年缴费至年满60周岁后,按月领取养老金,也可以一次性缴纳若干年的养老保险费,但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不满45周岁的城乡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年满60周岁后,按月领取养老金。
参保人年满60周岁但累计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继续逐年缴费,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逐年缴费至65周岁仍然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至规定的缴费年限后,按月领取养老金,但一次性补缴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端州区实行城乡居保制度时间为2012年7月,市民黄先生为端州区户籍人员,黄先生已经年满55周岁,那他只要从2012年开始缴费,直至按年缴费至年满60周岁,就可以享受城乡居保待遇了。
养老金待遇怎么算?
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目前我市基础养老金标准为80元/月,7月份将提高到100元/月。今后将根据省统一部署等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居民黎先生从40岁那年开始参加城乡居保,并按每年480元的标准参保缴费,政府补贴60元,缴费满15年后就不再缴费了,则他的个人账户存储额为(480+60)×15=8100元(不包含利息所得),满60周岁时,领取养老金待遇的计发月数为139,假设领取待遇当年的基础养老金是每月100元,则黎先生每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10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8100元÷139)=138.2元,终身发放。
2022-05-05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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