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6日,济南楼市调控加码,限购政策升级。次日,房管部门对外地购房者暂停网签。20天后,终于有了实施细则——1月17日下午,济南市发布由市城乡建设委、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地税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等八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贯彻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如何实施限购作出了详细规定。
长清区住房不限购
但列入统计范围
济南市规定,自2016年12月26日起,对在本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及济南高新区范围内已拥有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暂停在本市部分区域(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下同)向其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此处所说的住房,指的是规划用途为住宅、居住公寓的房屋。所谓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拥有本市市区以及三县户籍的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
这意味着长清区和刚刚撤市设区的章丘未列入限购区域,但在长清区拥有的住房被列入统计范围。
关于家庭拥有住房套数,指的是以新购房时居民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已办理的新建商品房网上签约、不动产登记、房改购房手续和二手房网上签约的住房套数为准。对此,济南市还进一步明确:申请人在一套住房中占部分份额的,按其拥有一套住房计算。两人以上共同购房且共同购房人非同一居民家庭的,按共同购房人分别新购一套住房对待。
补缴个税社保
不计入连续计算范围
济南市规定,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部分区域限购一套住房,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连续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在本市市区及三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对此,济南市专门作出解释,一是购房人未达到个人所得税起征额的月份或2016年12月27日零时后补缴个人所得税的月份,不计入连续24个月计算的范围,应自次月起重新计算;二是本通知中社会保险证明指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购房人2016年12月27日零时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月份,不计入连续24个月计算的范围,应自补缴次月起,重新计算。
购房人集体户口
符合本市户籍要求
济南市要求,限购期间,购房人在购买住房前,应提交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证明、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购房人应如实填写《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并签署购房承诺。
其中,婚姻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或其他有效婚姻证明。户籍证明指户口簿或公安部门按鲁公通[2016]175号等文件规定情形出具的证明材料,如购房人或家庭成员为本市集体户口,符合本市户籍要求。
此外,驻济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提供军(警)身份证明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购房家庭全部成员相关户籍证明后,视同本市户籍居民。
开发企业履行
购房资格初审责任
济南市强调,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主动向购房人告知住房限购政策,核验购房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在《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中签署承诺,并将初验合格的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录入房地产信息系统,在系统中提交限购查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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