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今年1至10月,城区AQI达标率为86.2%,较2018年同期有所改善。我市以城区空气质量参与全国、全省排名。1至10月,空气质量排名全省第16位,同比有所上升。
六项污染物方面,1至10月,PM2.5平均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较2018年同期下降14.7%。PM10平均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2%。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也下降明显。由于受露天焚烧的影响,臭氧和一氧化碳浓度在第三季度有所上升,带动1至10月总体成绩呈现下跌。
按照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1至10月,东南板块和西北板块前两位分别为鼎湖区、高要区和怀集县、封开县,后两位分别为肇庆高新区、端州区和德庆县、广宁县;与2018年同期相比,所有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均有所改善。
来源:西江网
2022-05-05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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