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受肇庆新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我中心对位于肇庆新区ZB14区新区环路北侧地段XQ-ZB1403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要求
本次挂牌出让宗地位于肇庆新区ZB14区新区环路北侧地段XQ-ZB1403号地块,用地净面积10998.37平方米(折合16.5亩),用地性质为供应设施用地,容积率≤1.2 [详见肇庆市城乡规划局编制的《宗地规划条件》(宗地号:2014-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50年,自出让方实际交付建设用地使用权给受让方使用之日起算。
二、竞买人范围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外,均可参加竞买。可单独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
三、挂牌起始价
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50万元,竞买人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20万元或其整数倍,由报价最高者竞得。
四、挂牌出让的时间及办法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2月26日为咨询阶段;2月27日开始接受竞买申请,3月9日17时30分报名截止,逾期不予受理;3月11日17时30分挂牌交易结束。竞买人在报名并缴交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以入银行账户为准)后,可多次报价,由报价最高者竞得。地块报价竞买时间到2015年3月11日16时30分截止,到截止时如继续有两家以上报价的,该宗地则由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主持转为公开竞投,价高者得。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成交地价款即该宗地块的出让价款,但不包括受让宗地契税和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支付。
(二)凡报名参与竞买的,须在提交《竞买申请书》时以自己的名义一次性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得以他人名义代缴(以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为准)。
(三)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天内付清全部出让价款(已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可充抵作地价款),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
(四)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缴交受让宗地的契税,并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服务费。
六、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可于2015年2月9日后到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届时由该中心负责接受咨询和竞买申请。
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金钻大酒店东侧100米)
咨询电话:0758—2109930
联系人:周小姐、柯小姐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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