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肇庆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肇教基〔2021〕2号)《鼎湖区适龄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暂行办法》(肇鼎府规〔2021〕5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坑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区域划分
资料来源:区教育局、鼎湖发布
2022-05-26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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